珠海社保大廈2004年建成使用
  文/圖 羊城晚報記者 黃珏
  今日關註
  業內人士認為,物業公司應當用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利益,而不是一撤了之
  國慶節期間,珠海香洲老社保大廈的業主們被管理多年的原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“拋棄”,因為累計拖欠管理費與水電費近18萬元,該公司表示:“終止進行物業服務工作”。
  一紙公告物管公司要撤
  10月8日,外出休假回來,秦小姐便發現樓道不如往常乾凈,電梯壞了也沒人修,她這才註意到電梯口有一則小通告,上面寫著“因累計拖欠管理費及水電費179212元,設施設備嚴重老化。各項維修所需費用無法落實,因此我司於2014年10月2日終止對社保大廈進行物業服務工作。”
  秦小姐因工作原因不久前才搬到老社保大廈,租住在高層某戶,她說看到通告之後,覺得“非常無奈”,入住沒幾天便要每天爬十幾層樓梯。不少鄰居們每天一見面就議論紛紛,甚至互相埋怨,說部分低層租戶長時間不交物業管理費,才導致今天的問題出現。13日,記者來到該大廈,看到電梯已銹跡斑斑,按鍵也看不清楚,大部分設施都非常破舊,樓道里不時有人進出,有老人和小孩爬得氣喘吁吁。
  消防要整頓物管無財力
  位於紫荊路的老社保大廈,自2004年建成使用時就由珠海市原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管理,其中1到4層原來為政府相關部門辦事大廳,後做其他用途,5到12層為住宅,拖欠費用的是部分5到12層的住戶。據瞭解,該大廈的物管費每個月每平方米1元,原興物業公司副總經理張小姐說,5層以上的住戶幾乎全部都是租戶,並且有一半以上都被改造成小旅館,“管理難度相當大。”張小姐舉例說,大廈的業主總共才41戶左右,但不交物管費的占了近一半,如5、6樓都是一名朱姓業主開的旅館,不僅物業費,甚至水電費都常年不交,他們曾經試過通過法庭要回物管費,但至今沒有收回。
  張小姐說,因為物管費標準多年都沒有變過,物管費入不敷出已經有很長時間了,但虧損幅度不算太大,原本還打算再堅持一段時間,但最近社保大廈的5到12層消防設施被通知要罰款和整頓,整頓費用才是物業公司真正的壓力。雖然一些交了物管費的業主表示“不公平”,但張小姐表示“這也沒有辦法”。據瞭解,原興物業目前正在對原來的物管工作進行收尾,隨時都有可能真正離開老社保大廈。
  各方都無奈誰來監管?
  物業公司走人的事情,近幾年在珠海常常有發生,珠海市物業行業協會秘書長周賽群分析,物業公司的管理屬於市場行為,按照合同約定,如果對方違約是可以提前中止合同的。如社保大廈一事,不少業主長期違反合同約定,物業公司可以選擇走人,但應當事先告知業主,讓各方有所準備。周賽群介紹,對於老舊小區的管理,珠海市政府曾經有過干預,即物業公司不可隨意撤離,但後來隨著物業市場的成熟,這種干預也逐漸無效。大多老舊小區的物業問題,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來規範,只能通過居委會等機構協商解決,但多數情況下,問題都得不到真正解決。
  缺少物管費,物業公司幹活不積極,結果導致更多人欠費。珠海市物業行業協會秘書長周賽群表示,目前的物業管理最缺乏的就是契約精神,如果業主不交物管費,物業公司應當用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利益,而已交物管費的業主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,對未交物管費的業主提起訴訟,以維護自己該得的利益。
  廣東林氏律師事務所林叔權律師認為,社保大廈的業主可按有關規定發起召開業主大會,選舉產生業委會,以協商解決大廈存在的問題,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,消防和電梯維修費等只能由業主共同籌集,對於欠費的業主,建議用法律手段進行起訴。編輯:實習編輯  (原標題:珠海市香洲區業主欠費18萬元 物管公司不幹了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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